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

《敢觀舞台》── THE ODYSSEY@The Public Theater—文化權利與社區動員(2015.10.10)


上回敝欄,談到紐約盛夏的Shakespeare in the Park,即中央公園莎士比亞戲劇節,如何在文化上成為紐約城市品牌,並為她招蜂惹蝶,引來無數文化朝聖的觀光人口。八月的Shakespeare in the Park過後,九月初,Shakespeare in the Park的製作單位The Public Theater發表了另一個公開免費演出《奧德賽》(THE ODYSSEY),並沿用上回Shakespeare in the Park的門票換領方法,同樣主要通過排隊、抽獎和捐款,讓大眾都有機會現場觀賞表演藝術。

《奧德賽》(THE ODYSSEY)一直是希臘兩大史詩之一,是西方文學的經典。《奧德賽》很多時候又被稱為《奧德賽漂流記》以標誌希臘神話中的浪漫冒險。相對《辛白林》,The Public Theater排演音樂劇《奧德賽》規模超級龐大,在The Public Theater固有職業演員之外,大量起用多種族的社區演員、小孩,甚至小狗,場面熱鬧之餘,明顯更符合The Public Theater一貫以來提倡「文化權利」(CULTURAL RIGHTS)的宗旨。而《奧德賽》又比Shakespeare in the Park多加了一重考慮,就是社區元素;當中的五個社區夥伴,分別來自MANHATTAN, BROOKLYN, QUEENS, BRONXSTATEN ISLAND,基本已把紐約五大區域都包攬無遺了。(: 借用香港概念來認知,就是香港九龍新界和離島的社區演員,都有代表登場。) 那麼,陣容龐大得接近200名演員的音樂劇《奧德賽》,好看嗎? 出乎意料之外,《奧德賽》非常精采可觀,相較於莎劇《辛白林》,實在有過之而無不及。
音樂劇一直是藝術成效非常難料的舞台表演門類,往往涉及的表演元素非常繁雜,包括曲詞歌唱、BROADWAY群舞、華衣美服、獨唱合唱的編排等種種頻繁換段的配合。尤其《奧德賽漂流記》中主人公異地漂流、奇異見聞的情節,必須從更多元的呈現方法來帶動。The Public Theater的《奧德賽》,雖以BROADWAY手法展演,整體處理卻相對抒情。甫開場便有兩排儼如天使的白衣歌詠隊走上高鐵架,歌唱敘事。至於奧德賽流浪情節,更以不同戲服顏色的演員群的出現,例如先遇上一群紅衣艷女,再到他鄉碰到綠衣群眾等等,後來又遇上一群ROCK友,倒過來突顯奧德賽在各地流徙的微妙經歷。
好玩的是,《奧德賽》與《辛白林》改編經典方面,同樣沿用古今交錯的處理。即主人公一家身穿古希臘裝束,非核心人物則一律時裝打扮。亦由於面對不同背景的觀眾,依然保留了與Shakespeare in the Park同樣夾雜pop樂隊和「說書人」插科打諢。文戲方面,《奧德賽》讓男女主角均有獨唱的戲份,就是小細節都照顧周到。如奧德賽回家後,所有人都認為他是陌生人,惟有家中小狗嗅到主人的氣息與他相認一段,溫婉動人。這場只有30秒的「人狗相認」,先讓小狗在台左衝出輕舔主人臉龐,然後小狗跑到觀眾席,再繞圈回到台側(即隱沒在黑暗中,回到犬隻訓練員身畔),為傷感的場面帶來暖意。戲味盎然之餘,也充份體現出《奧德賽》的精巧匠心。同時,The Public Theater的《奧德賽》乃是一個很好的範例,來透視紐約大型社區劇場的特質。
驟眼看去,社區劇場似乎不脫文娛康樂的本色,難以跟專業劇團的演藝水平相較。而在紐約,《奧德賽》的主辦藝團The Public Theater,卻一直有着營運社區劇場的結構性思維。先由劇團核心班底牽頭,再與各地區的藝團或社區組織合作培訓、排演、拼湊、接軌,打造出既專業又富地區特色 (如某些少數族裔聚居的地區,參演者便多帶有該族群色彩)。最終《奧德賽》不僅僅屬於The Public Theater旗下的專業製作,也是全紐約五個地區民間代表共同參與的結果。另一方面,The Public Theater的社區劇場,既藉着社區動員獲得紐約市政府給予最主要的資助,亦牽動了各個領域的贊助商、文化基金,都願意投放資源在是項大規模的免費演出。
相對於Shakespeare in the Park,以《奧德賽》為代表的社區劇場,其實更能體現「文化權利」中「參與文化之權利」的實踐。《奧德賽》除了沿襲The Public Theater在公共空間免費演出的傳統,也令更多非職業演員有機會踏上台板,以表演藝術面對世界。根據The Public Theater的老演員SEBASTIAN ARTETA憶述,The Public Theater早於60年代已在監獄、醫院、街頭等各式公共空間演莎劇,發起人皆為傳奇色彩濃厚的猶太人;在經濟蕭條的60年代,打着「文化權利為人權」的旗號,向當時的紐約政府提呈振興表演藝術。事隔五十年,這不但成為「文化權利」的重要社會個案,也使得The Public Theater穩坐龍廷,成為紐約最具代表性、最能夠向公眾開放的表演藝術品牌。
 
原載於《文匯報》文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