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

《詩珏失調》:對話(五)──同志是敢唱的vs 何不以同志吧作為文化地標(2012.11.22及11.29)

詩珏失調 | 梁偉詩、黃津珏

對話(五):同志運動與音樂抗爭

詩:同志是敢唱的…



上周末到「同志是敢的-同志遊行2012」的隊伍裡撐場。今年的遊行主題是各行各業,既是狂歡亦是表態的彩虹人群裡,自然也毫不客氣地出現飛機師護士修女泰式舞者修路工人歌女新娘寡婦SM愛好者等各式扮相。遲到的我從灣仔插隊,一直走到金鐘近政總的路口,心裡總覺彩虹飛舞的通衢大道上,奇裝異服、振奮人心的口號、清新重口味的小道具也通通出籠,可是就彷彿欠缺了什麼。後來身後的人潮開始按捺不住,唱起何韻詩的〈勞斯萊斯〉來,我才醒悟過來──就是欠了音樂!

我是中文系出身的,一直惦記着荀子《樂論》中所講的「樂合同,禮別異」。音樂的本質就是要共享,令大家感到與群眾同為一體,無分彼此。同行友人甚至坦言去完Pride Parade 2012,令他有定期搞社運戰鼓班的欲望,全因為同志遊行的現場音樂零零落落,氣勢未免遜色。Pride Parade宗旨既是「站出來」,同時也是自我美感的呈現──我哋係靚0既、我哋係驕傲0既──於是有老年同志豔妝麗服,亦有年輕朋友大秀肌肉身材。當我走到遮打花園時聽到容祖兒的〈我的驕傲〉時,實在是流行歌詞分析員的條件反射作祟,突然悔恨自己沒有為大會草擬同志歌單。

黃耀明曾謂陳少琪〈禁色〉,是一首「好委屈好委屈」的歌。事實上,香港流行歌詞的同志歌單中在委屈自憐之外,在在另闢蹊徑。有人笑言「香港三大詞人」林夕黃偉文周耀輝皆「雌雄同體」,老實說幾位高人的性向毫不重要,關鍵是三位仁兄皆有為「少數」發聲的作品,為異性戀情歌主導的流行樂壇添上異色多元。且看黃耀明在五月的國際不再恐同日和Pride Parade 2012皆有獻唱的〈光天化日〉和張國榮的自白之作〈我〉,就是出自「香港詞神」林夕之手。

愛談「抗世歪理」的周耀輝筆下,逆流而上的挑機之作更一籮籮,一出道即寫出與〈禁色〉一時瑜亮的〈忘記他是她〉,及後更有〈雌雄同體〉和〈酷兒〉。〈酷兒〉表明心跡即使還沒得到世界的祝福,「愛越難越要愛到 最後至少得到 名字叫酷」。「酷兒」在二十世紀的同志運動曾是一句經典口號:「我們在這裏,我們是酷兒,習慣我們的存在吧!」(We are here, we are queer. Get used to it) 當然,近年「酷兒」定義被擴闊為性小眾,可以指稱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實踐非一對一性關係的同性或異性戀者等。

至於平日浮誇靚爆的黃偉文,更明刀明槍寫過「性取向系列」──〈露絲瑪莉〉〈再見露絲瑪莉〉〈勞斯萊斯〉〈男孩像你〉〈光明會〉〈查理淑儀〉。此外還有經典作〈失樂園〉、〈命硬〉、〈零號〉、〈金剛經〉和〈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其中楊千嬅〈零號〉最惹火,「福音不過是沒有出席過的聆訊」等語,當年挑動過宗教組織的敏感神經,投訴〈零號〉挑機、鬧上港聞版。我驚嘆保守宗教勢力原來也聽流行曲之餘,不得不佩服「音樂抗爭」詞人的筆力和勇氣。最可喜的是,黃偉文在2012年黃耀明COME-OUT後寫出〈少數〉,將抗爭從苦大仇深的口吻中昇華,坦言當社會不開放不貫徹平等平權,最終任何人都可能是「少數」,「少數」可以是新移民、外籍傭工或少數族裔人士,也可以是你我他。

2012年11月7日,立法會「同志平權諮詢議案」被否決,被認為是香港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在平權運動上香港着實遠遜紐倫台。而在香港流行歌曲史上,其實從來不乏講同志談平權的聲音,你可以說「江山不幸詩家幸」──社會主流價值的封閉自會催生出負隅頑抗的力量。WYMAN在《黃偉文作品展CONCERT YY》,甚至揚言〈勞斯萊斯〉〈男孩像你〉竟在以保守見稱的TVB十大金曲中,同年奪得兩個金曲席位,可謂是一項小小的成就…。話說回來,在「同志是敢的-同志遊行2012」的隊伍,我特別注意年長同志「走出來」的姿態。我知道在「我哋係靚0既、我哋係驕傲0既」、柳媚花嬌的主流同志世界中,年長同志可能一直隱形,這跟年齡和社會階級有着莫大的關係。但願在彩虹翻飛的盡處,大家也能高貴地起舞於光天化日。

珏:何不以同志吧作為文化地標


如果警察告訴你明天開始不准吃飯,你必然反抗。

社運人仕周諾恆如是說,我也很喜歡引這句話。而現在又必須再次引用,因為竟然「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的卑微動議都被否決,問也不允許。如此光怪赤裸的欺凌喚來香港有史以來最大型的Pride Parade,攣直都走上街了。隊伍不乏長者同志,大伙兒悉心打扮,有點像巴西的森巴巡遊。政府在遊行前夕的曲線動員,令我想起2011年七一大遊行「禁止在遊行期間奏樂」的荒謬指引。結果不只是樂器,市民就連砂煲罂罉都拿出來亂敲一通。兩件事最大的分別,就是你只有一天被禁止奏樂,同性戀者卻只有一天能高調坦然地做回自己,其餘364天都沒有平等機會,沒有基本權利。

英國流行音樂雜誌《Q 》曾探討過「同性戀與流行音樂」的關係,發覺當時紅得發紫的流行組合與歌手如Boyzone、NSYNC、Kylie Minogue、Madonna,以至較為偏離主流的Jamiroquai、Pet Shop Boys等等,聽眾羣都以年青人與同性戀者佔最大多數。年輕樂迷喜歡貌美旋律容易入口的流行明星音樂,同志更是對流行曲的「好感元素」(Feel-Good Factor)不能抗拒:輕快的舞曲舞蹈、亮麗誇張的服飾、歌詞多關於愛情的嚮往,演唱會活活是個大型同志嘉年華。當然如果你是香港樂迷,不論任何性取向,則極有可能到五十歲都是Boyzone樂迷,或者五十歲都要操fit減肥穿上閃閃亮的舞衣邊跳邊唱。這座城市情況似乎有點不一樣。

這個所謂Feel-Good Factor 一直以來與跳舞流行音樂有着非常微妙的關係。從70年代ABBA的Dancing Queen、Gloria Gaynor的I Will Survive、Village People的Y.M.C.A.,直到Culture Club的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Cher大姐的Strong Enough、Erasure的Lay All Your Love On Me等等,從的士夠格到南美雷鬼,都是瀰漫着光鮮亮麗,花枝招展,全城熱鬧高興的正能量。為何如此?同志不可以是地盤紮鐵工,夜晚喜歡聽極端金屬的嗎?同志不可以是生果檔的大嬸,心底裡對白光的歌聲以外還存有多一點幻想嗎?真的好像不可以,社會預設的同志都好像要是聽舞曲的中產人士、社會精英,而走出這個喜慶能量範圍後我們的腎上腺素下降了,膽量小了,或許就不敢再挑戰保守世界的殘酷目光。舞曲彷彿透進衣櫃的光線,令人蠢蠢欲動,破門而出。

Feel-Good Factor到現在還是在擔當相當重要的守護角色,例如Lady Gaga。這個名字取自Queen樂隊(主音Freddie Mercury也是同性戀)的流行樂壇天后,打着「創新」、「具顛覆性」的旗幟橫行主流樂壇。雖然現在人氣好像輸了給超級Feel-Good大叔PSY的Gangnam Style,但先別管這個。Lady Gaga一直有傳是個雙性人,雌雄同體,在流行文化天后的冠冕保護下,不承認也不否認。而事實上我們身邊有許多雙性人隱藏着,有許多是出色的運動員,不能通過性別測試而失去出賽資格。台灣的丘愛芝困擾到38歲才明白自己不是個怪物,創辦國際陰陽人組織的「中文版」,展開漫長的社會教育工作。但我們可以想像,若果格林美把最受歡迎男女歌手獎都頒贈給Lady Gaga,她(他)會歡呼,樂於天王天后同體。

好可惜雜誌報道沒有更深入研究同性戀與好感元素的關係,但當我走在遊行隊伍之中就好像立刻明白了更多──這是快樂抗爭。早有社會運動的研究指出,長期抗戰不能只靠憤怒等情緒,必須要有正面的情感存在,這個正面的情感就是愛。在封建社會高度壓迫底下,流行舞曲的能量變得非常珍貴,而同志遊行帶來的勇氣與團結力也成為眾人的護身符,教大家撐下去。香港首位出了櫃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說得好:同志都不會生小孩,但為何仍是會上街反對國民教育荼毒下一代?而異性戀者又為何不能忍受同志被歧視?其實這些都是出於愛。當然仍然有像明光社的偽道之士,不談愛,只談做愛。他們信仰上的聖殿已萎縮到直腸般小,只要說到肛交他們就害怕了。

位於倫敦的Hoxton區,在1996年被雜誌Time Out喻為「這個星球上最有型」的社區。只是大約十年的發展竟能成為文化熱點,年輕文化藝術工作者在此聚居、創作、搞演出、搞品牌。最有趣的,是各類針對Hoxton的文化研究都必須要提到Hoxton Square的同志俱樂部London Apprentice(即後來的333),這個知名蒲點同時也是提升城市文化評級的關鍵建設。從現代音樂歷史上看,同志俱樂部的開放觀念從來都是前衛音樂的催化劑,起初Red Hot Chili Peppers企圖把Punk與Funk連在一起,也是要感謝gay clubs的演出機會。看來香港要躍升至國際文化都會的水平,必須先得到同性戀朋友祝福。



詩珏失調:
梁偉詩-流行歌詞分析員、文化評論人、香港電台《思潮作動、文明單位》主持
黃津珏-獨立音樂人、自然活化合作社發言人、前數碼廣播電台《音樂聲明》主持

原載於《陽光時務周刊》第32-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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